11月21日下午,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王志乐应邀为创新基地师生作了题为“全球公司——跨国公司发展的新阶段”的报告。报告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杜健副教授主持。管理学院吴晓波院长及众多师生参加了此次报告,并与王志乐研究员进行了讨论。
首先,王志乐研究员介绍了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转变的三大宏观背景。政治方面,冷战的结束导致全球市场的形成;科学技术方面,以互联网为技术代表的新技术革命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技术支撑;经济方面,WTO运行开始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阶段。这三大力量相互作用,推动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的转变。王志乐研究员认为跨国指数(海外资产、海外销售和海外雇员与总资产、总销售和总雇员的比例)超过50%,就可以被认为是全球公司。与一般的跨国公司相比,全球公司在发展战略、管理结构、文化理念以及供应链方面都将呈现全球性的特征。
其次,王志乐研究员重点讲解了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转型过程中公司责任的发展过程。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转型的最初阶段,只需要担负经济责任,关注股东价值最大化;之后,需要承担全面责任,不仅承担经济责任,而且承担社会环境责任;当前,则需要担负全球责任,不仅要在母国做到合规,而且在全球也要做到合规。合规包含两层含义:一、遵守公司总部所在国和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二、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包括企业价值观、商业行为准则/职业操守准则等。王志乐研究员并以“西门子行贿门”事件为例,强调了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做到合规的重要性。
最后,王志乐研究员阐述了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机遇和风险。机遇方面,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利用全球的市场全球的资源进行发展;风险方面,主要存在文化差异的风险、社会/环境责任的风险、高风险地区投资的风险以及合规反腐的风险。同时,王志乐研究员指出,中国企业的企业责任意识不是很强,合规责任做得不够,这是需要在今后发展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另外,王志乐研究员以中联中科成功并购意大利CIFA公司和吉利汽车并购沃尔沃汽车为例,强调了文化融合在中国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重要性,做到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和相互合作。
报告结束后,吴晓波院长作了精彩点评。王志乐研究员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互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创新基地 许钢祥供稿